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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菱环境(301018):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独家焦点

原标题:申菱环境: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

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4,98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15%)。申菱投资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20%)。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谭炳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93%)。谭炳文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6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0%)。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翠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7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15%)。苏翠霞女士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65,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4%)。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陈军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1%)。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申菱投资、持股5%以上股东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陈军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申菱投资谭炳文苏翠霞陈军股东情况持股总数量(股)持股比例 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34,984,50013.15%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29,080,00010.93% 持股5%以上股东13,711,0005.15% 副总经理90,2000.03%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申菱投资、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以及陈军先生的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申菱投资、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取得的股份;陈军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归属股份及二级市场竞价买入股份。

3、减持期间及方式: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分别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20%;谭炳文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苏翠霞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6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4%;陈军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

5、拟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具体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决定。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相应对该减持股份数量做除权处理,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申菱投资、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适用主体 申菱投资 申菱投资 申菱投资 申菱投资 申菱投资 申菱投资   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 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 谭炳文先生 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 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股东陈军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申菱投资、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以及陈军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申菱投资、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以及陈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股东申菱投资、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以及陈军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申菱投资、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以及陈军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申菱投资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谭炳文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苏翠霞女士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4、陈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标签: 商业频道 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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