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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试行管理办法促进网络市场规范健康发展_全球速递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国质量报讯(记者 李辉)近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即将印发试行版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睿介绍,当前,安徽网络零售额增速高于全国,网络经营主体快速增长,细分领域成长起一批领军企业,平台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为了打造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高地,培育县域经济竞争新优势,推动安徽平台经济、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安徽省委、省政府同意,安徽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安徽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纳入该省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目录,由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安徽将成为全国第二个开展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省份。即将出台的办法共23条,主要明确示范区创建申报、评估、认定的实体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同时,配套制定示范区创建评估指标体系,主要用于评估创建对象在促进发展、规范监管、优化服务、探索创新、综合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其中,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40个。

据悉,示范区创建的根本宗旨是促进网络市场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将促进发展作为首个一级指标。办法规定示范区要推动优化网络市场服务机制,营造优质、高效、便捷的网络市场服务环境;要推动完善网络市场监管体系,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竞争环境;要立足特色、发挥优势,创新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理念模式、体制机制,营造网络市场创新环境。办法同时强调,通过安徽省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进行示范区全流程线上申报、评估、认定、管理、交流,实现创建管理工作标准化、数字化,推动示范区创建管理工作高效便捷。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处处长黄佳能介绍,示范区创建主要遵循3项基本原则:一是自愿申报、自主创建。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自愿申报、自主创建。创建工作由创建对象组织领导,所属各部门联合行动、各负其责,形成示范区创建合力。二是严格认定、动态管理。严格评估认定流程,采用创建对象自评、市级市场监管局初审、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评估的三级评估方式,明确评估认定标准,高标准高起点开展示范区创建。动态化管理,通过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强化后续监督,实现“能进能出”。三是鼓励创新、示范引领。突出改革创新,将改革创新作为示范区创建工作的主线,探索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体制机制和政策举措创新;突出示范导向,强化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环境、促发展,强监管、优服务”的制度经验。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处副处长陈蓉表示,安徽将提供一揽子政策支持。安徽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在数字乡村试点、农村电商示范县建设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将在信息化建设、监管资源、执法协作、人才培训、推荐表彰等方面支持示范区持续提升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能力;新增两个工作流程,提高示范区“含金量”;将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市级政府质量考核、食品安全考核、知识产权考核内容,并作为有关督查激励认定的重要参考;紧紧围绕“促发展、创环境,强监管、优服务”的创建目标,持续推进示范区建设走深走实,不断探索具有县域特色的监管与服务创新举措,形成更多具有示范效应、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陈睿表示,安徽将按照办法抓紧部署示范区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打造一批示范高地,充分发挥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更好促进该省平台经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打造“三地一区”、建设“七个强省”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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